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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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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16: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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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亳州税务
标题: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DIxMzE5NQ==&mid=2651552893&idx=2&sn=c7dfadbf3fcbbb1192bfc92c5195850b&chksm=f27a7a59c50df34ff6d90eeeec5ed3ab0dac26022daf36a3950161156ecfffc2c4c30f6ce70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21 09:30
二维码:
-
2022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网 上 申 报 操 作 指 南
前言
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报端如何操作,税小皖带大家了解一下?
纳税人办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完成年度纳税申报。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
一
申报前准备事项
为减少纳税风险,申报前应检查2022年度财务报表年报是否报送。未报送的纳税人可单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务会计报告报送】或者从搜索栏直接搜索“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申报2022年度财务报表年报。需要注意的是,财务报表须提前一天报送。
系统根据企业的财务制度备案信息及税务登记信息生成不同类别的财务报表。如果财务会计报表年报未报送,状态显示为未申报,单击【申报】进入财务报表填写界面。
二
申报表的填报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报有三种类型:查账征收企业年报、核定征收企业年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年报。
网报端提供两条申报路径:
1.【我的待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申报】
2.【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
纳税人根据企业类型、征收方式的不同情况选择自己适用的申报表类型,电子税务局已自动匹配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以查账征收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为例:
首先应准确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该表将纳税人基础信息整合,填报内容多,纳税人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证书或者发生业务重组、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等业务,均要填报基础信息表相应栏次。税务机关提供智能填报服务,根据纳税人税务登记、预缴申报等信息,智能填报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类型、所属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股东信息等数据。
填报时应注意103资产总额和104从业人数为系统自动带入,数据取自季(月)度预缴申报表,资产总额单位为“万元”,如果数据与实际不符,可以进行修改。
当企业税务登记里的总分机构类型不为分支机构或分总机构,且满足103资产总额≤5000万元、104从业人数≤300人、106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为“否”时, 109小型微利企业标志会默认为“是”,可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重选为“否”。
108采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版)选择“是”时,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0行“营业利润”直接按财务报表数据填列,不再由第1-9行栏次计算得出。
按照填写要求填写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后,点击【下一步】,确认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提示如下:
系统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纳税人应准确勾选需要填报的附表,避免漏选误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2018年第58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免填《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等报表。上述表单免填后的相应数据需直接填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弹出如下界面:
点击左上角【主附表树】,弹出如下界面,直接按照报表所列顺序填报即可,当前表单填写完毕后,点击【暂存】或【保存】,选择下一表单继续填报,附表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主表。
三
申报表主要变化
1、《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中小微企业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等事项,供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填报设备器具扣除相关优惠政策。
2.《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
增加“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部分,供纳税人填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税收政策有关情况。同时,调整《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与上级表单《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表间关系。
3、《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一是增加第16.1行“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第30.1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将第28行中的“加计扣除比例____%”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____”,并相应增加创意设计活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供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选择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增加第28.1行“第四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和第28.2行“前三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加计扣除金额。
三是增加第30.2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供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新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金额。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将第50行“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并相应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供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选择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增加第L1行“本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第L1.1行“第四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第L1.2行“前三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供纳税人填报2022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研发费用金额。
四
申报后注意事项
01风险管理
纳税人完成申报表填报后,点击【申报】,提示是否进入风险管理,点击【确定】,即可对申报情况“体检”。
风险管理界面内容中提示申报表填报存在的问题,点击【我知道了】,退出风险提示。如果申报错误,可修改申报数据。风险排除后,点击【申报】。如申报无误,可直接点击【确认无误,请继续申报】,即完成年报申报工作。
02更正和作废申报
(一)作废申报
电子税务局提供作废申报功能,纳税人如需要作废申报表,在申报期限内未开票扣款的情况下,可直接通过系统【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税收)】点击【作废申报】按钮后重新申报;如果已经开票扣款的,不允许作废申报,只能更正申报。
(二)更正申报
纳税人需要更正申报的,可以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点击【申报错误更正】按钮进行更正。
03税款缴纳
纳税人在申报成功后如需缴纳税款,点击自动弹出的税费缴纳界面,或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单位)(新版)】,进入“税费缴纳”界面,选择缴款账户后,点击【三方协议缴款】或【网银缴款】,完成税款缴纳。
04汇算清缴多缴退抵税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或者抵缴以前年度欠税。申报完成后有多缴税款,系统弹窗提示。纳税人点击【立即办理】,直接跳转至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界面,录入相应数据后,即可完成多缴税款退抵税申请。如纳税人选择【暂不办理】,可随时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模块办理退抵税。
05企业所得税疑点信息提示
汇算清缴期间,税务机关可能推送多次申报疑点信息,纳税人应定期查看电子税务局“服务提醒”中是否出现《企业所得税申报疑点信息提示表》,如有申报疑点,应核实并处理,需更正申报的,应尽快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更正申报。
来源:安徽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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