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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海涛声] 税前扣除|支付此类款项,无需取得收款方开具的发票即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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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3-4-18 17: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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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税海涛声
标题: 税前扣除|支付此类款项,无需取得收款方开具的发票即可扣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17 00:0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g1MDgzOQ==&mid=2650390707&idx=1&sn=773d1f41db6e49cca12811f436ba1acf&chksm=88b4788bbfc3f19daf426fd2b142e09cb5b166f5c9c199262ddc8453b717b1fa28d53fc80e73#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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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之二十六
出租房支付租赁违约金,
承租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问题内容】我方为房屋出租房,因业务需要提前与承租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租方一定的赔偿金,承租方是否需要向我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复时间】2023-04-04
【答复机构】江苏省税务局
【答复内容】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销售方给购买方的赔偿款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不能开增值税发票。(注:税海涛声认为此答复符合税法规定)

2022年度
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系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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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系列资料 11~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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