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2171
Tax100会员
28028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人社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四川
›
有奖举报,最高10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124
|
回复:
0
有奖举报,最高10万!
[复制链接]
平井桃桃桃
平井桃桃桃
当前离线
积分
57443
9万
主题
9万
帖子
5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57443
发消息
2023-4-10 12: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点击上方"
成都人社局
"关注我们、
星标
一下,了解更多人社小知识
近日,我省印发了《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我市区域内欺诈骗取、套用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举报并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将根据查实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最高10万元,本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包括哪些基金种类?
《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所称的社会保险基金是指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
纳入举报奖励范围的情形有哪些?
情形一
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一)
隐匿、转移、贪污、侵占、挪用
社会保险基金的;
(二)
违规
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
违规
办理参保登记、关系转移、退休审批、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
违规
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
(三)
违规
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
(四)
伪造或篡改
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个人权益等社会保险数据的;
(五)
串通
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伪造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六)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情形二
举报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一)通过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社会保险费的;
(二)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
伪造、变造
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三)通过
伪造或者变造
个人档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手段违规办理退休,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通过
谎报
工伤事故、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供虚假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五)通过伪造或者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或者
冒用
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六)丧失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其亲属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隐瞒事实
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情形三
举报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一)
协助、配合他人
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补缴资格,违规申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二)
伪造、变造
或提供虚假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资料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
(三)
伪造、变造
或提供虚假工伤预防宣传培训记录、票据等资料,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
(四)
伪造、变造
或提供虚假培训材料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
(五)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举报方式及奖励标准是多少?
举报人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传真、网络等形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对
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的,按照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的
5%
予以奖励;
举报社会保险机构及工作人员
隐匿、转移、贪污、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按照查实的应归垫基金的
1%
给予奖励;
对
举报事项查证
为违法违规行为但尚未造成基金损失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经办机构测算的基金潜在损失,按照潜在损失金额的
1%
给予奖励。
每一举报案件奖励金额不足200元的,补足
200元
,
最高不超过
10万
元
。
如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
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往
期
推
荐
01
快来!这些工作在等你
02
个人缴社保,失业保险金会被停发?
03
招人啦 !岗位多多等你来~
相关帖子
•
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退休按哪个算?
•
预约开启!2024成都春季特大型人才招聘会来啦!
•
快投简历!这些单位招人啦~
•
电子社保卡专题问答来啦!
•
换城市工作了,社保要转移吗?
•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广东
甘肃
辽宁
其他专题
浙江
湖北
全国总工会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