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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税客] 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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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疯狂税客
标题: 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4-07 08:0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NTMwNjUyNw==&mid=2247497599&idx=2&sn=14def98dabafb6a3651dc0cccc87b97c&chksm=fa853f0fcdf2b6198d8999902e552054bd6cb93446790cdad57337756069909eb9d8493bc774#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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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帮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调整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14400元(含)以上的,减免税额为14400元;小于14400元的,据实减征。
二、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中两种或两种以上身份的,可选择其中一种身份享受减征政策,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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