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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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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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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1 15: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上海市第三税务分局
标题: 【新政策】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发布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jU3MDgzOQ==&mid=2247531666&idx=2&sn=e17e5623d4c593b7ffd605d66522b0a2&chksm=97463b2aa031b23ce03db99f5e40819016b7132baa10b082ceb957654a68d936625dc9d4986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3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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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现就延续实施《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相关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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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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