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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核对象、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二
申报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一)考核当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二)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三)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四)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五)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核。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工作年限25年以上、取得机关事业单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证书满5年,且已聘任至二级工勤技能岗位。
(3)具有技工学校(职业中专)或高中(含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有2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被评定为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5)系统掌握本工种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解决本工种高难度技术操作问题,具有培训指导本工种高级工和技师的水平。
(6)取得机关事业单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资格证书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前述第(3)、(4)条规定限制。
1.受到省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省级以上工作部门面向各地区各部门或本系统本行业进行的工作表彰者。
2.全国总工会或省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省辖市级以上技术能手获得者。
4.省辖市级以上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5.取得本工种相关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名次在前5名者。
6.在本行业某一方面特别突出或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特殊人才,受到同行业认可者。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若干具体问题处理
一、如何计算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报考年份 - 参加工作年份 + 1。例:工作年限18年=报考年份2023-参加工作年份2006 + 1,即在2006年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可按工作年限满18年申报高级工。
如存在工作年限中断情形的,工作年限的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如何计算取得现工勤岗位证书是否满5年。
取得现证书时间满几年=报考年份–取得现证书年份。例:取得证书满5年=报考年份2023 –取得现证书年份2018,即2018年及之前取得现工勤岗位等级证书的,证书取得时间满5年。
如存在受到处分、降级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种被取消、合并如何申报考核。
对已取得被取消工种岗位等级证书的人员,在申报岗位等级考核时,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河南省工考中心规定的现行工种设置目录范围内选择相近工种申报;工种被合并的,按照合并后的工种申报考核。
四、同一岗位等级取得多个不同工种的工勤岗位证书如何上传。
上传同一岗位等级的第一个、最近一个工勤岗位证书原件照片。
五、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如何处理。
姓名、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以本人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为准,进行用户注册、报名;并上传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照片,无需提供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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