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容缺办理涉税费事项及容缺资料清单包含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
自2023年2月1日起,对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容缺办理涉税费事项及容缺资料清单包括——
-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 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
- 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
- 车辆购置税申报
- 矿区使用费申报
- 境内机构和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备案
-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编辑: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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