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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加快县区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园区)培育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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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3 11: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兰州市加快县区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园区)培育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创业就业孵化平台体系建设,发挥孵化平台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更好促进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近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加快做好县区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园区)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兰人社发〔2023〕24号),加快培育建设县区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园区),促进全方位、集成化、网格化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全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县区将结合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激发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充分利用闲置厂房、楼宇等,培育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鼓励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等机构投资或参与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构建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不同层级、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布局合理的创业孵化平台体系,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孵化服务,鼓励支持各级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改造升级,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提高重点群体创业成功率。

各县区将结合本县区实际,制订完善本地区的县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平台认定管理相关措施办法,明确本县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基本功能、运行管理、扶持措施、资金保障、运作机制和阶段性工作要求。并依托本区域发展成熟的创业孵化载体,拓宽认定渠道、创新扶持措施等方式,加快推进县区级基地(园区)培育建设,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跟进落实扶持政策。

各县区在制订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培育建设和认定管理措施办法的基础上,按照本县区培育建设目标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基地认定工作,落实优惠政策。对已认定的基地要实行动态管理,不能有效开展孵化活动、不再具备认定条件的,及时退出摘牌。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内市级及以上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日常监管等工作。对经培育建设达到市级以上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条件的,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积极探索培育建设一批政府引导支持、市场机制运作、政策措施完善、产业孵化多元的综合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构建全市更加丰富的创业就业扶持环境,促进全市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全方位、深层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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