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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必懂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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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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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9 06: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四川税务
标题: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必懂常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MzMjY1Nw==&mid=2650850937&idx=4&sn=66f840e62b44d334e1cb7834c9a52dae&chksm=bd3837e78a4fbef1f4da74513cf2a30490b9a4dbbb2488404de7fe4cefa7ca2048bd6cf70c8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2-08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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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
哪些人应当办?何时办?在哪儿办?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知识要点,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赶紧收藏起来吧!

什么是经营所得?

  •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哪些人应当办理?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还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何时办理?申报地点如何确定?
申报时间:
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022年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
申报地点: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编辑:四川省税务局宣传中心 |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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