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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1月起,这些财税新规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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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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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03: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上海税务
标题: 【收藏】1月起,这些财税新规开始施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5OTgyMQ==&mid=2653450997&idx=1&sn=7e906b26c5ec309a6287e975746a9fbe&chksm=84313fd7b346b6c191392504043f4e4706219225bae0c648eaa6eddc1900dbd4e3b755abb46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1-01 14:00
二维码: -

1月1日起,又有财税新规开始施行,快来了解一下吧↓

1.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部分政策执行
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共享核查信息,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
还有以下民生类新规也将施行,接着往下看~












部分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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