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13
  • Tax100会员 33468
查看: 494|回复: 0

上海市地方税税务局 沪地税一[2000]2号 关于对产品质量认证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6-14 10: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yys//200410/t288352.html
发文单位: 上海市地方税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沪地税一[2000]2号
文件名: 上海市地方税税务局 沪地税一[2000]2号 关于对产品质量认证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01-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上海市地方税税务局 关于对产品质量认证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沪地税一[2000]2号

状态:全文废止(失效)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函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请修订<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复函》[财综字(1999)129号]的精神,产品质量认证收费已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收费收入应依法纳税。为此,通知如下:
本市各产品质量认证单位收取的产品质量认证费,包括申请费、企业检查费、批准费(含证书费)和年金(含标志使用费)均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