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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们国家三孩政策的出台,“婴幼儿照护费用”也加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队伍啦!
2022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中特别指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3月2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明确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今天,由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的吴秋榕,与大家一起学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及申报途径。
http://file.tax100.com/o/202210/27/235_1666861868538.mp4
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梧州市长洲区税务局 联合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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