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15
  • Tax100会员 33469
查看: 250|回复: 0

电局 ▍网上操作攻略—适用加计抵减声明篇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2-9-23 14: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朝阳税务
标题: 电局 ▍网上操作攻略—适用加计抵减声明篇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E2OTI5Nw==&mid=2654398628&idx=3&sn=3b47fb113c7826056c345ee0d6a68bce&chksm=8b57f01abc20790cde01b573b8af5ef7c270b11f102ac9d12584d61c581bf340a1ea3218709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20 15:54
二维码: -

足不出户网上办,指尖操作更便捷!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电子税务局操作攻略——适用加计抵减声明篇,助力大家轻松办税,快来看看吧!

目录
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提交有误,是否可以修改或是撤销呢?
2.如何作废加计抵减声明?
3.电子税务局如何提交《适用加计抵减声明》?
4.如何办理加计抵减声明?
5.请问我在哪里下载加计抵减声明回执?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提交有误,是否可以修改或是撤销呢?
答:您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已经提交无法撤销或是在线修改,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中,将已提交受理的声明作废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重新进入填写提交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

步骤一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

三、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页面。

步骤二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页面。

或选择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页面。

2
如何作废加计抵减声明?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模块进行作废操作。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

三、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页面。

3
电子税务局如何提交《适用加计抵减声明》?
答:请您根据实际情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选择【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或【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进入填写提交。
图示指引如下

方式一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页面。

方式二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页面。

4
如何办理加计抵减声明?
答: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选择符合您企业的情况办理即可,完成后请您在申报时,点击报表右上角的重置(点击重置后数据会清空,请重新填写报表)重新读取数据。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三、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页面。

5
请问我在哪里下载加计抵减声明回执?
答: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涉税文书查签】,查阅标志选择“全部”,查询打印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二、事项办理—涉税文书查签。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487_166391494502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