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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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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26 06: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顺义税务
标题: 水资源税常见问题解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E5ODk1Nw==&mid=2653476944&idx=1&sn=cf5a4a17fa735afb3306ac8b2d096440&chksm=80aef612b7d97f0428b335dace08bea7c7dd6d96ecf3943704681bb5f5300d233068984f1d2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25 17:00
二维码: -
1
Q:纳税人首次申领取水许可证后,申报水资源税前需要先做哪些准备?
A:纳税人在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进行水资源税信息采集和税(费)种认定,纳税人应当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取水许可证、年度计划(定额)取用水量等相关资料,填报《水资源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2
Q:纳税人每月需要申报水量吗?
A:纳税人需要每月的1日至5日(一般情况下遇节假日顺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取用水量并申请核定。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税费申报及缴纳——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平台——月取用水量填报”模块进行相应操作。
3
Q:纳税人每月申报的水量什么时间完成审核?
A:目前系统设置,最快的情况下,纳税人第一天填报水量,第二天传递到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三天审核结果传递回电子税务局。
4
Q:纳税人每季度如何申报水资源税?
A:情况1,纳税人每月正常申报了月取用水量并核定完成,则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其他申报——水资源税申报”模块进行正常申报。
情况2,纳税人季度中某个月份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完成月取用水量的申报核定,则需要纳税人在申报期内,找主管水务所完成手工核定。然后,携带“1.《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A》/《水资源税纳税申报表B》,2.《北京市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书》,3.办税人身份证件原件,4.公章”到办税服务厅进行上门申报。
3
Q:纳税人每年申报水资源税还需要办理其他事项吗?
A:纳税人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照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取用水量计划。在获得年度计划(定额)取用水量后15日内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定额)取用水量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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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北京顺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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