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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税·微视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哪些情形适用网上办理申报?哪些情形适合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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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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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0 14: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咸宁税务
标题: 咸税·微视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哪些情形适用网上办理申报?哪些情形适合窗口办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OTI3ODE1NQ==&mid=2247503519&idx=4&sn=cb7fc7375753667e05a845fd917973fe&chksm=9774cb3ba003422db8724979d6fd824af9d67d273ac1ca2dd7a48404e47f94b690aeabc5ff9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8-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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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今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自税务部门征收,缴费人既可以线下窗口缴费又可以网上申报缴费,那么哪些情形适用网上办理申报缴费?哪些情形适合窗口办理呢?
答: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招拍挂、划拨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等情形,若竞得人(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需引导、帮助缴费人利用自助办公区设备办理网上申报缴费工作,特殊情形在窗口办理。
暂不适用网上申报缴费包括:一是自然人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按规定补缴土地价款的;二是合同(协议)及相关证书签订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以上两种情形,由竞得人(缴费人)凭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资料,前往所在地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部门窗口办理申报缴费事宜。
来源:咸宁市税务局
编辑:侯树强
审核:艾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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