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08
  • Tax100会员 27876
查看: 659|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5121
2020-6-12 11: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zzs//200609/t287328.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发[1994]10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4-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10号

状态:失效

   
  为了保证增值税凭发票抵扣税款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据各地反映,目前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一式四联,不能满足用票单位经营业务上的需要,为此,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问题特作如下通知:
一,为了便于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集中统一管理,联次仍定为一式四联.
二,现有联次如不能满足用票单位经营业务需要,可由用票单位另行印制企业内部传递凭证,但不得对外使用.
三,企业一律不能用原发票代替内部传递凭证.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