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基,官方说法:基数核定,是每一位HR必须经历的年度大考!
在HR的社保工作清单里,除了每个月都要去缴费做增员减员外,每年最关键的时刻,就是调基。
其实调基的原理很简单,员工的社保缴费等于基数乘比例。 一般来说,比例和费率这个问题在一个地方,一个公司内部一段时间内相对还是保持稳定的。然而,基数却会随着时间而变化,也是调基之中的难点,所以基数的申报是调基的重中之重。 所以社保缴费公式有业内人士笑称:这是一个让HR简单到哭,复杂到爆的公式。 这个短短的固定公式在全国各地也会有一定的差异,包括基数申报,每个地方的申报时间都不一样。所以熟读政策是正确应对HR大考:调基,最好的方法之一。
随着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全国平均工资数据后,各省份2021年平均工资数据也陆续公布。
(截至6月20日,至少已有20个省份发布了2021年平均工资数据)
社平工资是征缴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及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 规定: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我们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社保基数上下限的确定规则为: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因此,我们推测今年广东省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为5906.65元——29533.25元(提醒:这个上下限还只是我们根据往年的计算规则得出的数据,具体需要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为准)。
从年初开始各省已陆续发布调基相关政策,尤以近期最为密集,我们整理了全国已发布的18个重点城市调基政策供大家参考学习!
调基政策合集 | | | | 政策链接 | 重庆 | 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申报 | 3月31日前 | | 上海 | 2021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工作启动啦 | 5月20日开始 | | 北京 | 关于合并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 6月11日至7月20日 | | 天津 | 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21年12月开始 | | 兰州 | 关于公布2021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 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6日 | | 哈尔滨 | 关于申报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 | 哈尔滨市参保单位:2021年12月1日至20日 移交哈尔滨管理的中省直参保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日 | | 厦门 |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 自2022年1月1日起 | | 海口 |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5日。 | | 南京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6日 | https://hrss.suzhou.gov.cn/szsbzx/gzsb/202112/40f320a5008b4460a8c0081aaf9ba209.shtml | 济南 | 关于暂定2022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21年12月29日 | http://wsfw.jnhrss.jinan.gov.cn:8001/hso/logon.do?method=showNewsDetl&wzid=pbm21122802468&wzlx=001 | 呼和浩特 | 关于开展呼和浩特市2022年度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1年12月31至2022年2月26日 | | 太原 | 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 | 南宁 |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 | http://rsj.nanning.gov.cn/xwzx/tzgg/t5061612.html | 大连 | 关于做好2021年度部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 | 2022年1月29日 | | 长沙市 | 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申报须知 | 2022年2月16日-3月31日 | | 杭州 |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开始申报 | 2022年3月23日 | | 南昌 | 关于开展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 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6月30日 | | 合肥 | 关于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7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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