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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随身听: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热点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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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6 05: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12366随身听: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热点问题(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34873&idx=2&sn=c96484eb56bf5eeeac56e64bcf3b3682&chksm=8324a792b4532e84465216970df5a6b267d3565a15fe652cbab27b10e54371d5f69acd27ea97#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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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5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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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税务局在线收听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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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陆续发布一系列退税、减税、缓税政策,为企业雪中送炭,助力企业焕发生机。本期跟大家分享: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热点问题(二)



01
既适用免抵退税又适用留抵退税的纳税人申请退税顺序有先后吗?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02
纳税人享受留抵退税后还能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吗?
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03
纳税人留抵退税政策适用错误应如何处理?有没有处罚?
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如发现纳税人存在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误的情形,纳税人应在下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缴回相关留抵退税款。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摘自《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往期回顾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2.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3.多业经营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的判定
4.除制造业外的企业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
6.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要点
7.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8.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9.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10.小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11.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12.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3.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14.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5.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热点问题(一)



END
来源:大连税务
供稿: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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