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23
  • Tax100会员 27876
查看: 574|回复: 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2]2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5121
2020-6-10 11: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zcfw/zcfgk/zzs//200206/t287492.html
发文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财税[2002]24号
文件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2]2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2-02-0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峡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4号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现就三峡电站电力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三峡电站自发电之日起,其对外销售的电力产品按照增值税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税收负担超过8%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