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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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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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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2 00: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桂林税务订阅号
标题: 举例说明: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g3NDA1NQ==&mid=2247503756&idx=1&sn=4e9ebecf61754eb6892fbb70d536ee71&chksm=fe69d7e4c91e5ef2de86de71aef29dfe718a3e0dc93e705dd19eb7e6900b22c8d2179b0c568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11 16:23
二维码: -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那么,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我们一起来看看↓

http://file.tax100.com/o/202205/12/180_1652284894730.mp4
相关问答
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确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规定的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二)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举例说明:某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2年7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20万元,在8月纳税申报期申请增量留抵退税时,如果此前未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20万元(=120-100);如果此前已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该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桂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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