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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惠小微 | 举个例子,已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小微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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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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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7 02:3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税惠小微 | 举个例子,已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小微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1020763&idx=4&sn=191d069691167ce398262511cdf7f7f0&chksm=f76b61a9c01ce8bfa08c54e33e2bf0bc24d1e41bb0e9fbd2193d2f870b29cf18a7e62acebc2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06 18:09
二维码: -


例:A公司于2020年6月成立,9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A公司办理了2020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结果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
问题:
A公司于2022年4月征期申报2022年1-3月的“六税两费”时,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吗?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项,A公司申报2022年1-3月的“六税两费”时,是否可享受减免优惠,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桑 军
编审:刘后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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