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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Q&A】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中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与此前的增量留抵退税条件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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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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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7 22:3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五指山税务
标题: 【增值税Q&A】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2年第14号公告中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与此前的增量留抵退税条件一样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MzAyNTQ0Mg==&mid=2247489645&idx=4&sn=88c6515050bccf152bc8091bbd4f2a6d&chksm=fcc6a5a0cbb12cb64e3de8c6918588ba410bd07c786f071f05084dd482b6c466e127e7dc9ef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4-0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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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税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中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与此前的增量留抵退税条件一样吗?

今年新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申请条件与原来的政策规定稍有区别。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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