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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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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art/2015/10/13/art_8410_12313.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文件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5-10-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发布文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6号
【发文日期】 2015-10-13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发布了2015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并废止了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基于上述情况,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等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0号)同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分送: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稽查局、直属稽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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