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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回顾】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了,请在3月30日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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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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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本周回顾】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了,请在3月30日前办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1010332&idx=1&sn=30f52b87870131e2cb95735e6e7ae545&chksm=f76b096ec01c807820962ebb7db72c56727f760771f2061859b1f4163aa1391dd66bdcdc2d7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1-08 08:00
二维码: -

手续费退付看这里~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0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01
登录扣缴端后,在“代扣代缴”界面,点击左侧菜单“退付手续费核对”

02
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界面,系统自动弹出“确认信息”提示框,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带出单户核对清册

03
核对2021年度扣缴税款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04
查看并确认结报单,点击【申请退库】

05
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查看申请手续费金额,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点击【提交】。提示信息“确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及国库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的手续费将退到扣缴义务人办理退付手续费时选择的银行账户内


申请时间截至3月30日,请您尽快办理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责编:韩晓琳
编审: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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