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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劳务费、稿费等如何代扣代缴个税?申报流程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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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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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1 14: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西税务
标题: 支付劳务费、稿费等如何代扣代缴个税?申报流程在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zM3OTIzNg==&mid=2654259899&idx=4&sn=f04f0394c22e669c62e56d89b981bd2b&chksm=84928970b3e50066786eb660095c39038e7a6f27cb0ff730face0cdf6b38f4b574aa4aaae6d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20 21:40
二维码: -

引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广西区内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的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不在开票时缴纳,而应由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按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而个人取得的代开发票上将会备注“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

由于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业务一般并非每个企业高频发生的业务,因此,很多企业作为支付方对于如何为个人代扣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不尽了解。
需要说明的事项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部分企业可通过网页端)进行操作;
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需要选择“综合所得申报”模块进行填报;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若是非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非居民所得申报”进行填报;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由于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并非企业雇员,因此在采集人员信息时注意选择为其他类型人员。任职受雇从业类型为“雇员”时,综合所得/非居民所得的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和其他劳务报酬所得不可填写。
居民个人一般劳务报酬所得扣缴申报具体操作流程

第一步,【人员信息采集】:人员状态选“正常”,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其他”,完善其他各项信息填写保存后报送。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第二步,【报表填写】: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劳务报酬(一般劳务、其他非连续劳务)”,然后逐个“添加”或在模板中填写后导入数据。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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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及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需填报“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申报表。
2.一个人员一个月只允许填写一条,选择人员时,如果已填写,则自动带出已填写信息。
3.“所得项目”包含“一般劳务报酬所得”、“其他非连续劳务报酬”,其中“其他连续劳务报酬”仅支持“任职受雇类型”为“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纳税人填写。
4.“费用”是指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5.“允许扣除的税费”:填写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实际可扣除的税费。
第三步,【申报表报送】:数据填写无误后,和其他综合所得报表(或其他非居民所得报表)一起报送,有税款的还要记得进入缴款环节完成缴款哦。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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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点击【发送申报】后,局端服务器会提示正在处理申报数据,若系统未能自动获取到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可稍后点击【获取反馈】查看申报结果。当前所得月份申报状态为“申报处理中”“作废处理中”时,【获取反馈】可用,点击后即可下载获取税务机关系统反馈的该表申报操作结果。
2.申报成功后,当前所得月份未缴款或无需缴款时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可点击【作废申报】,对已申报的数据进行作废处理,或点击【更正申报】对申报成功的申报表数据修改后重新申报;当前所得月份已缴款的,则只可使用更正申报功能修改已申报数据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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