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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全市广大个体参保人员:
为方便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春节期间返乡缴纳 2021 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确保广大参保人员不断保,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 2021 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期限
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为 2022年 3月 31日。广大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对个体参保人员自愿暂缓缴纳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于2021年底前补缴,缴费截止日期为 2021年 12月 31日。
二、缴费方式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银联“云闪付”、“i绵阳”APP、银行代收、银行批扣等渠道便捷缴费;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 的,可到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三、其它事项
1. 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市本级社保大厅)的延时服务自即日起予以取消。
2. 各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若咨询参保、待遇等政策,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12333(人社服务热线)、2241006(市级社保大厅)、2260576(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6334556(市本级征收大厅)。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0日

缴费渠道参考:关于2021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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