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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契税法施行后,哪些情形可以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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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0-8 16: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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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阿拉尔税务
标题:
一文读懂!契税法施行后,哪些情形可以免征契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zcwMDIzOA==&mid=2247504252&idx=3&sn=73e917b3e6f91262b8fb3ed6d09ed3b6&chksm=eaf8401ddd8fc90b77ebf698e99d69f8b5c7495aac1704b2cfe7ff3ba105471fdcbcc73d8f8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9
二维码:
-
听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开始施行了,准备买房结婚的小何急忙给自己的税官闺蜜小敏打电话。。。
小何
喂,小敏,小敏,听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开始施行啦,我有好多问题想问你?
小敏
姐妹儿,你想了解啥?本税官闺蜜热线随时在线。
小何
那个。。。哪些人需要缴纳契税?
小敏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都要按照契税法规定缴纳契税。
小何
那么,契税法实施后之前的免征契税优惠政策有哪些延续了呢?
小敏
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明确了契税法实施后,免征契税的情形有:
(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三)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四)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五)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小敏
怎么样?姐妹儿,明白不?
小何
明白,明白。再说说契税法中关于免征契税的情形呗。
小敏
契税法中明确的免征契税情形有: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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