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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急扩!收到这条短信千万别点!已有人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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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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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5 03: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福州税务
标题: 【普法课堂】急扩!收到这条短信千万别点!已有人中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E2MjgyOQ==&mid=2650421305&idx=4&sn=c8bc4e8e91e7a00cd3dbad6476ca32f4&chksm=876bea5bb01c634dcf5db2f1381e16df1df9f88dfcd2b11be5403e7892c9e7042acb626f3aa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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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12时许,泉州南安市官桥镇的王大爷来到南安市公安局官桥派出所报警称当日8时08分收到一号码为“008210-9881-1075”的短信:“【闽政通】您名下缴纳的医疗保障即将停用,请收到通知24小时内点Fj.nhsat.top查询。未升级的统一暂停使用。王大爷被【闽政通】三个字给迷惑,误以为真的是该APP发来的,就轻信此信息,结果进入了诈骗分子设置的钓鱼网站,且按要求输入个人资料、银行卡信息,提供两次验证号码后,银行卡账户当即被划走两笔钱,总达六万两千多元。





提醒:不明来历的短信网站链接不要点,即使是官方号码,也要亲自与官方单位进行核实确认,不要轻易点击进入网址转账汇款。辨别不清是否为骗局的,可直接拨打110进行咨询。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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