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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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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6 03: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山东税务
标题: 2021年9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A0NDEyNQ==&mid=2651001986&idx=1&sn=97ace4a6e46a6d26a02b697d22808493&chksm=f76b28f0c01ca1e6c2926d1949002a4ab3ab7fd47ec707428f55d614c43fac1ea5de23875fe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15
二维码: -


PART 01
我单位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发现报表数据有误,更正申报操作时应注意些什么?
申报表更正操作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选择相应申报表类型及所属期起、止日期

(2) 请按先更正附表,再更正主表的填写顺序操作。
(3) 如期初数据或主表累计数据变动,请点击相应报表下方的“删除”按钮,重新获取数据并填写报表。
(4) 报表保存完毕,一定要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更正后的报表。

(5) 如有税款增加的情况,请及时通过“税费缴纳”模块缴纳税款。
(6) 更正后,可对更正后的申报表重新签章。
(7) 如需更正多个属期的申报表,请从最早的属期开始依次更正,直至当前属期。

PART 02
我单位需要变更法人信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法人变更身份证号-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变更法人信息时提示:您所属的课征主体类型不为单位或个体纳税人,无法办理税务变更业务!怎么办?
系统是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课征主体登记类型”进行核实的,如纳税人的登记信息中的“课征主体登记类型”为“异地非正常户”时,系统会弹出以上提示,不允许通过电子税务局变更登记信息。

遇到以上情况,请您先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定“课征主体登记类型”。

PART 03
我单位已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契税税源信息采集,为何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时,仍提示:“所选申报表当前属期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

自2021年9月1日申报期开始,契税税源采集后,增加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环节。在采集税源信息时,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弹出提示信息,请注意查看契税税源采集流程。

契税税源信息保存成功,系统显示为“已采集待复核”状态,等待税务机关复核税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税源信息复核后,税源信息状态为“未申报”,此状态下可进行申报操作。

PART 04
自然人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时,提示 “获取手机号失败”怎么办?
遇到此提示,说明尚未注册,请先点击注册按钮,

填写身份信息,完成注册后再进行实名认证。


PART 05
2021年7月1日以后,如果发现多缴了土地闲置费如何办理退费?
《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文件第六条明确,资金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其中,因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以及汇算清缴需要退库的,由财政部门授权税务部门审核退库,具体由缴费人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申请”模块提交相应退税申请。
  
温馨提示:大家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税费业务时,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96005656,或登录在线客服www.96005656.com提问;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纳税服务电话12366,我们已安排专人为您答疑解惑。

  来源:国家税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责编:韩晓琳
审核:桑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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