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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8月征期,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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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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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3 23: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黑龙江税务
标题: 重要提醒:8月征期,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2MTg5MA==&mid=2653930478&idx=1&sn=ed71b653304798d2e7ad9a8eeb6041ed&chksm=8017ae03b76027156a0534fb8d039db83996b8937211bdc360f3b167716dda9d9cfd93d5849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7-31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黑龙江省税务工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为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自2021年8月1日起,我省将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工作。为了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相关涉税业务,顺利、平稳地实现申报表整合,提醒您关注并了解以下事项:
一、什么是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是指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对您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涉及哪些税种?
此次申报表整合的税费种范围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3种附加税费将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整合。
三、什么时候开始整合申报表?
2021年8月1日起,黑龙江省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具体的讲:
(一)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二)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三)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四、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申报有什么变化?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变化。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三是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变化。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即将第2、5栏次名称由原“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将第3、6、8、14栏次名称,由原“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上述栏次具体填报要求不变。三是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五、申报表整合后,消费税申报有什么变化?
一是将原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整合为1张主表,基本框架结构维持不变,包含销售情况、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三部分,增加了栏次和列次序号及表内勾稽关系,删除不参与消费税计算的“期初未缴税额”等3个项目,方便纳税人平稳过渡使用新申报表。
二是将原分税目的22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整合为7张附表,其中4张为通用附表,1张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2张卷烟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
六、申报表政策了解有哪些渠道?
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涉及表格调整、系统转换,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详细了解增值税、消费税申报有关事项:
(一)登陆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
(二)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三)关注“黑龙江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此次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如给您带来暂时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确保申报表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1年7月29日
END
来源:黑龙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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