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3日上午,“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在国家税务总局兴平市税务局举行。兴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海燕、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闫忠贤出席,兴平市文明办主任李建党主持仪式。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至高荣誉。这一殊荣的获得,是对兴平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激励、肯定和褒奖。兴平局党委书记、局长叶小军表示:一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全国文明单位”揭牌为契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坚持精神文明创建主旋律,拓展精神文明创建新领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示范和辐射作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精神文明建设引领税收工作争先创优,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再铸新辉煌。
(兴平局供稿 纳服中心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