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042
  • Tax100会员 33470
查看: 337|回复: 0

12366每日热点问答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时,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错了如何更正或作废?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1-6-24 06: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岛税务
标题: 12366每日热点问答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时,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错了如何更正或作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M2MTI1NA==&mid=2247511043&idx=3&sn=8ecb5a65c9e36ec655848011875ca8cd&chksm=96d2728aa1a5fb9c16cea7a1781c84dd9761f0e0582dde9f3da91057c1f7f0f3c0974b60f5e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23
二维码: -

问: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时,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错了如何更正或作废?

答: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界面,点击印花税的【税源采集】按钮,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录入税款所属期起止后,点击印花税【查询税源】按钮,可查询出在税款所属期内的印花税税源信息。
在要更正的税源信息后面点击【修改】按钮进行更正。勾选想要作废的税源信息,点击【作废税源】按钮,对税源信息进行作废。注意:对未申报的税源可以作废,已申报的税源只能修改。



来源:青岛税务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304_162448620891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