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21
  • Tax100会员 33478
查看: 380|回复: 0

12366每日热点问答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中的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计算?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1-6-10 06: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岛税务
标题: 12366每日热点问答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中的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计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M2MTI1NA==&mid=2247510576&idx=3&sn=39cb5e08ee9516e86e4aa44561041ce3&chksm=96d274b9a1a5fdafacd631c2600959a2a7cf96e1077a1ed2be706fa220ec1bd278b03cf622b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9
二维码: -

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中的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如何计算?

答: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按照本公告规定取得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来源:青岛税务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409_1623276608530.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