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现将《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18日
《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对在 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目录》的发布,是这一政策执行的具体依据,是对《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进一步落实!
01
本次目录包含哪些内容?
本次目录包含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共包含36类324项,旅游业共包含6类14项,现代服务业共包含22类131项。覆盖面广!受惠企业多!
02
本次目录内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对注册在 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且主营业务属于目录内项目的企业, 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03
什么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
1.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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