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33
  • Tax100会员 33472
查看: 331|回复: 0

【温馨提示】这些税种需在5月底前完成申报汇缴!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1-5-31 18:5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宁河税务
标题: 【温馨提示】这些税种需在5月底前完成申报汇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MzNDE4Nw==&mid=2650195912&idx=1&sn=1cd83b08895f67b4a153323aa4815a0c&chksm=88b3dfccbfc456daeb5dd6e9d58c9d9d7b66d1471576029a578cb2d53a911dfd1b080c427ef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27
二维码: -

5月1日--5月31日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月1日--5月31日(按年)
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收入
1
温馨提示

5月1日-31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期。请您妥善安排好申报及缴款时间,避免因逾期申报或未及时缴纳税款影响纳税信用。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是5月31日。还没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请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来源:天津税务
205_162245821292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