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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安家补贴!20万元建设奖励!苏州市2021年高技能人才项目申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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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1 14: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
你符合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申请要求吗?
支持政策有哪些?
如何提交申请?


一、申报条件
高技能领军人才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以上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可放宽至65周岁),自申报年度起计,引进人才到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本次申报人员首次来苏工作应在2018年1月1日以后,以社保证明为准),且引进后能够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同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全国二类、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


  • 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地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 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教学业绩显著,从事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二、支持政策
?人才安家补贴:
给予领军人才本人100万元安家补贴。高技能领军人才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缴纳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总额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企业引才补贴:
给予引进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引才补贴。企业申报并入选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以申报年上一年人才薪酬为基数,连续三年按该基数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自认定后的下一年发放。补贴发放年限内,人才离职的,离职当年后的补贴停止拨付。

三、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至社保所在地人社部门
2.所在地人社部门初审
3.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
  1)材料评审
2)实地考察
4.确定拟立项建议人选
5.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
6.公示发文


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苏州市着力构建“1+N”公共实训体系,依托大型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每年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10家。截至2020年底,苏州市已建成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65家,形成以点带面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网络。

一、基地主要职能
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具体承担以下主要职能:

  • 制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积极推动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同时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职能。


  • 参与资源开发。参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等开发工作,完善职业技术资源。开展新兴产业培训,对新职业新技能等培训进行课程、教材、题库开发工作。


  • 组织、承办和参与职业技能竞赛,为行业、企业组织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提供场地、设备和技术支持。


  • 参与或组织行业、企业的技术交流研讨活动,扶持高技能人才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提高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


  • 基地建设定位要体现产业发展导向。开设实训的项目应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具备技能技术先进、市场成长性好等特点。


  • 基地要具有公共服务功能。能面向社会开放实训资源,具有高级工以上培养、实训经验两年以上的优先。


  • 基地建设具备相应的基础条件。建筑面积原则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实训要求的消防、通风、照明、控温等设备。建有管理运作机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队伍。


  • 拥有合格的师资队伍。每个实训项目配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三、运作管理
(一)基本要求
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在承担基本职能的同时,每年培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200人,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不少于培训人数的70%。

(二)奖励与扶持措施
对新认定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年对市级公共实训基地进行积分制绩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公共实训基地给予20万元奖励,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0%。

市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报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对获评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按上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配套奖励


四、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至社保所在地人社部门
2.所在地人社部门初审
3.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
1)材料评审
2)实地考察
4.确定拟立项建议基地名单
5.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
6.公示发文授牌

温馨提示:

2021年度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材料提交时限:即日起至7月15日。

2021年苏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申报材料提交时限:即日起至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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