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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这些事你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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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2 16: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爱学习的你
准备参加考试吗?

小编为你们
整理了一份
关于考试相关内容的指南啦!
指南的内容包括
报名流程、考试地点、
还有报名信息错误怎么修改等
你想了解的都有哦

一、什么时候考试?考什么科目?题型是什么?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如下: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题型
考试方式
1
6月19日
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主观题
电子化考试
2
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
注:高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具体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如下: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题型
考试方式
1
10月30日
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客观题
电子化考试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0月31日
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注:初中级考试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报名信息填报时间:
高级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4月13日9:00-4月22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13日9:00-4月23日17:00。
初中级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8月2日9:00-8月1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2日9:00-8月12日17:00。

三、网上报名系统从哪里进入?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入口: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

四、报考级别有哪些?
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类。

五、报考条件是什么?
按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种类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考试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高级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考试条件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五)其他职业资格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衔接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用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专业工作年限原则上从毕业后参加工作开始计算;用非全日制学历(位)报考的,业余学习期间,可以累计计算专业工作年限,但脱产学习的,脱产学习期间不计算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详情可查询: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经济报名须知):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bmtz/
中国人事考试网(经济报考条件):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505.html

六、考试报考是否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由本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报考人员要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且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须按照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补交。

七、网上报名的流程有哪些?
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在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凡属广州市或广州市各区单位人员(单位名称冠“广州市”或在广州市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请选择“广州市报名点”,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即选不承诺的,不可逆转回承诺,请考生如实选择。

(四)缴费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考中心函〔2020〕36号、粤发改规〔2019〕3号和人社厅函〔2015〕278号文规定,初中级考试《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均按每人每科66元收取;高级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科目按每人94元收取。

八、缴费后如需领取非税票据,如何办理?
请按照“当年缴费当年领取”的原则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领取。考生可以选取以本人姓名或者本人所在公司(报名系统内填列的公司)作为非税收入票据抬头信息。非税收入票据领取所需资料如下:
(一)考生个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领取,领取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1楼1106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公司批量领取的,需由公司开具介绍信(列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体要求请按“领取非税收入票据指南”操作(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tzgg/content/post_2410632.html)。

九、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以下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高级考试:2021年6月15日9:00-6月18日17:00;
初中级考试:2021年10月25日9:00-10月29日17:00。

十、报名信息错误怎么修改?
(一)考试报名期间
1.考试报名期间,未报名确认的,可自行修改。已确认但未缴费请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选择【考前报名信息变更申请】办理,已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可以增加或减少报考科目。
2.个人报名信息一经缴费成功,将不允许个人自行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务必慎重填报。

(二)打印准考证后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规定时间(高级考试:6月18日17:00;初中级考试:10月29日17:00)前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选择【考前报名信息变更申请】办理,详情可查看《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公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更正和网上成绩核查事项的通知》(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tzgg/content/post_5628623.html)。
已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更正证明材料及事实依据后,需经上级考试机构审核同意方可修改。请报考人员预留充足时间提交申请,考试结束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考试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十一、考试地点会安排在哪里?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预计考场资源将异常短缺,故不排除在花都、从化、番禺、增城等区设置考点考场的可能性,如因此给您参考造成不便,请予理解,我们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随机编排准考证。

十二、考试大纲在哪里可以查到?
2021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

十三、参加考试要带什么证件?
考生须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若考生身份证丢失,需在考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详情可查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人事考试中身份证使用问题的解答》(http://rsks.gd.gov.cn/zwgk/zcfg/content/post_1130106.html))。

十四、参加考试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
(二)《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生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各级别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什么时候公布?
各级别考试成绩计划在考后60日内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十六、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考试的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十七、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如何处理?
1.雷同答卷处理。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考试违纪处理。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虚假承诺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联合惩戒。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十八、考试合格后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吗?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登录“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补交。

十九、考后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工作怎样安排?
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单位和群众的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二十、证书如何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广东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其他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效力。可通过在线查询的考试证书不再开具纸质鉴定证明。

(二)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选择“广州市报名点”考试合格并通过核验的考生,具体发放时间及领取方式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发布的领证通知。

二十一、在哪里可以查到其他与考试相关的信息?
相关信息敬请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业务专题人事考试栏目。

二十二、温馨提醒: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各项职业资格考试均按照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要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培分开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从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合作,中心工作人员也严禁以指导、授课等方式参与社会培训,提醒广大考生在复习备考时切勿轻信虚假培训宣传。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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