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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自2021年4月1日起,东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模式由“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调整为“自主申报”模式,现将东营市管辖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东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模式。征缴模式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业务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中“自主缴费”模块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及补差等业务仍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通过共享平台向税务部门传递特殊缴费信息后通过“特殊缴费”模块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应连续足额缴纳社保费,支持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一次性缴纳本年度社保费。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缴费或个人银行账户存款不足承办银行无法缴费的,造成断缴影响个人待遇享受的责任由缴费个人承担。
三、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网上、掌上、实体、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城市服务、电子税务局、山东税务APP、商业银行柜台及网银和原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税务社保费征收窗口或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等渠道进行缴费。
四、其他事项
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联系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具体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 缴费地点
| 缴费地址
| 税务电话
| 人社电话
| 医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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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征收窗口
| 东营市黄河路218号1楼东厅
| 8082100
| 12333
| 6231638/6231639
| 东营区
| 东营市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
| 8230273
| 8257611
| 河口区
| 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河口区河聚路20号
| 3652107
| 608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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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
| 垦利区政务服务中心
| 垦利区育才路与广兴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A馆一楼A区
| 2076763
| 256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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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
| 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医保社保专区
| 利津县利二路与津七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 5683338
| 692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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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
| 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 东营市广饶县花苑路317号市民服务中心
| 6441779
| 5683229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B座社保费征收大厅
| 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59号
| 8301171 8301152
| 8325069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办税厅
|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15号
| 8019886
| 8019955
| 附件目录:1、东营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2、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微信公众号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3、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微信小程序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4、山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支付宝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5、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附件下载地址:http://shandong.chinatax.gov.cn/art/2021/3/31/art_134_273665.html
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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