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47
  • Tax100会员 33480
查看: 391|回复: 0

关于鸡西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1-3-21 05: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鸡西税务
标题: 关于鸡西市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MjEwMDY5Ng==&mid=2247492493&idx=1&sn=c7177a897db1ce855dbaec5a6693421b&chksm=fdbfd03acac8592c451074b1a721d6e13dc8a797a8add55073642dbfa18642a625a5c116288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20
二维码: -
广大参保人员:
为做好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缴费属期:未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属期是2021年1月1日—3月31日;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及关闭破产企业)缴费属期是2021年全年。
2、缴费金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金额为4241.4元(含大额医疗救助费);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及关闭破产企业)缴费金额为120元(大额医疗救助费)。
3、待遇期: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属期(2021年1月1日—3月31日)内缴费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缴费期外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满30日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缴费属期:实现年度预缴费制度,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10月8日--2021年3月25日。
2、缴费金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及政府补贴部分,在缴费属期(2020年10月8日--2021年3月25日)内缴费的城乡居民,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规定缴费属期外缴费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政府补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2021年度全省统一个人缴费标准310元。
低保、建档立卡人员及特困人员先全额缴纳参保费用,缴费完成后,财政资助金额将由各区转入您的银行账户内。其中,低保、建档立卡人员给予60%的定额资助,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
3、待遇期:城乡居民在规定的参保属期(2020年10月8日--2021年3月25日)内缴费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缴费属期外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30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的,按照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政策规定执行。
三、缴费方式
无论您参加哪种医疗保险,均可以到税务部门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缴纳医疗保险费。
1、网点缴费: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窗口缴费即可;
2、邮储银行手机App缴费:自助缴费流程如下:登录邮储银行手机银行→生活→更多→缴费充值→生活缴费→新增缴费(温馨提示:异地人员变更定位地址:鸡西市)→全部→社保公积金→社保医保→缴费内容(居民参保选“鸡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参保选“灵活就业”)→缴费委托单位(居民参保选“鸡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参保选“灵活就业”)→输入身份证号→下一步→输入手机银行交易密码→确认。

望广大参保人员互相转告,请在缴费属期内及时参保缴费,以免影响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鸡西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鸡冠区税务局
2021年3月18日
444_161627550589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