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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申请、邮政免费配送”发票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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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4 10: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申请、邮政免费配送”发票业务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1-02-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申请、邮政免费配送”发票业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申请、邮政免费配送”发票业务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2.22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利企便民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决定,从2021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纳税人“网上申领、邮政免费配送”发票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已采集实名信息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网上申领、邮政免费配送”方式领用增值税发票,纳税人无需支付任何相关邮寄费用。
  二、领用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
  三、申领流程
  (一)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完成实名信息采集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纳税人端签署《“发票配送”使用协议》,即可在线提交发票领用的配送申请。
  (二)收取发票。邮政快递人员将邮件送达收件人后,由收件人现场核实发票收票单与纸质发票信息无误后,在发票收票单上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进行签收。核实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纳税人可以当场将邮件退还快递人员。
  四、咨询电话
  邮政服务热线:11185
  纳税服务专线:
  单位
  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昆都仑区税务局
  0472-5212366
  国家税务总局青山区税务局
  0472-3312366
  国家税务总局东河区税务局
  0472-2112366
  国家税务总局九原区税务局
  0472-2312366
  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局
  0472-25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0472-3612366
  国家税务总局达茂旗税务局
  0472-83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固阳县税务局
  0472-6912366
  国家税务总局石拐区税务局
  0472-87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土右旗税务局
  0472-8012366
  国家税务总局白云矿区税务局
  0472-85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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