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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税收]
特别推荐《古老师非居民国际税收网络课程》第三阶段课程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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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1-22 19: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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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跨境税收
标题:
特别推荐《古老师非居民国际税收网络课程》第三阶段课程开课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4-30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2NTE2MjcxMQ==&mid=2649395217&idx=1&sn=cf787684af5d902e1addf5d1381b5861&chksm=f2bfaaa9c5c823bfed004e97a645a501c6edd637e8b93545d59a313c70b403a5017cdfb430e9#rd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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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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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老师非居民国际税收第三阶段课程已经开课,包括20节课,累计约12小时课程,为大家系统介绍税收协定专题、非居民股权转让专题、非居民个人税收专题三大内容。目前税收协定专题9课已经全部更新完毕。
进入课堂二维码
古老师为大家提供的不是几节课程,而是一个能够支持你按照正规方向不断提高进步的学习环境。
问题1:古老师
的课程要解决什么问题?
答:解决目前实务界和基层普遍存在非常严重的非居民国际税收培训学习障碍。非居民国际税收涉及面广,难点众多,绝不是集中培训几天就能够学会的,况且对于大多数学员来说,连参加集中面授聆听业内专家授课的机会都非常难得。其实,对于大多数同学来说,提高非居民国际税收业务水平最重要的是具备一个长期的、系统化的学习培训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按照正规方向和步骤去学习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具备非居民国际税收的思考方式,然后再掌握自我学习的能力,这才是大家真正需要的。然而目前,目前能够为大家提供这种学习支持环境的课程并不多。正因为如此,古老师才把“普及专业化、正规化国际税收基础培训”作为本课程的初心。
问题2:第三阶段课程是什么定位?
答:第三阶段课程属于非居民国际税收中的重点和难点,定位在中高端,将涉及税收协定、非居民跨境股权转让、非居民个人税收等多个问题领域。学习本阶段课程后可以处理复杂、高价值的国际税收业务,是精通非居民国际税收的必经阶段。
问题3:古老师的讲授有什么特点?
答:古老师讲的课程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特点一:讲干货,能听懂,不绕圈。
这是古老师课程最大特点。古老师的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际税务工作中的问题,总结知识点,讲解怎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的问题。网络课程时间宝贵,因此课程讲授过程直接讲思路、讲原因、讲结果,拒绝绕圈套话。把复杂问题讲明白讲简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从理论到实践对课程内容的深刻把握才能做到。
特点二:讲人话,不灌输理论。
国际税收很多理论是舶来品,当前主流国际税收主流工作语言是英语,因此税收协定、BEPS书籍等非母语资料在翻译或学习的过程中非常难以理解,在实务工作中如果缺乏讲解和引导很难自学。古老师在讲授课程中以我国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为背景,用大家听得懂的语言讲解国际税收理论背景及其应用场景,破解理论讲解和实务脱节的国际税收课程难以讲解的弊端。类似于以下问题的讲解,既联系理论背景又结合实际,一听就懂。
特点三:全视野授课,不局限于特定税种。
虽然国际税收协定主要是对所得税而言,但是在实务中,企业从业务需求出发,对某项业务的处理是综合的,绝不限定于所得税处理,如果不能从业务全流程视野,讲解跨境税务处理,这样的国际税收课程对大家来说价值有限。古老师的国际税收课程对相关业务涉及到的全流程税种进行介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判定。
特点四:有担当,不回避困难。
非居民国际税收领域有些业务比较困难,比如非居民个人取得股息红利怎么缴税,按什么税率缴税,有什么协定待遇,这个很麻烦,不像非居民企业那么容易判断;比如非居民股权转让业务,目前仍有许多政策细节不明;再比如涉及到合伙企业的税收处理和税收协定安排,也是很难理解的。针对这些困难的问题,古老师不回避困难,从法律文件出发介绍已有什么规定和做法,没有什么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有哪些做法,有什么可取之处和不足,尽可能为大家展示一个完整的非居民国际税收课程体系。
上图是对复杂的非居民个人从不同途径取得中国境内股息的扣缴税率讲解
上图是对境外合伙企业取得股息享受税收协定的讲解
上图是对文件内容的展开分析讲解
特点五:有情怀,愿做人梯。
古老师制作课程有两大情怀和一个愿望,两大情怀,一是希望通过讲授国际税收课程帮助更多同学掌握专业知识突破专业瓶颈;二是普及非居民国际税收知识为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做些小小的贡献;一个愿望是希望将来有更多同学听了古老师的课程后走上更重要的领导工作岗位,去实践我们课程中的理论,去实现中国梦。
问题4:第三阶段课程有哪些内容?
第三阶段课程从课程15至课程34,包括以下内容,大部分内容已经制作完成,但后期也许会根据课程情况进行小部分微调。以下是课程大纲:
课程15:税收协定实务基础
一、税收协定的使用场景
1、税收协定的概念
2、税收协定的运用场景
3、享受税收协定的条件和风险
二、解读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管理办法
1、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流程
2、享受税收协定提交资料
3、享受税收协定的条件和风险
4、是否缴纳滞纳金
三、税收协定近年发展情况
1、BEPS行动计划发布(2013)
2、中国签署BEPS多边公约(2017)
3、解读近年税收协定修订趋势
课程16:税收居民身份专题
一、税收居民身份判定规则
1、引入案例:税收居民身份判定作用
2、国内法税收居民身份判定规则
3、香港税收居民身份证明问题
4、税收协定最新修订情况
二、错配税收居民身份避税与反避税案例
案例1:利用香港税收居民个人身份避税怎么破?
案例2:税收居民身份与受益所有人反避税孰优?
案例3:认定境外注册居民企业有哪些坑?
三、开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与常见问题
1、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新规
2、常见问题解答
课程17:常设机构判定专题
一、常设机构的判定原则
1、判定常设机构的征税要点
2、机构场所与常设机构
3、劳务型、工程型、代理型常设机构
4、独立代理人与非独立代理人
5、防止利用独立代理人避税最新趋势
二、常设机构利润归属与常见问题
1、常设机构利润怎样分配归谁所有?
2、税务机关对复杂常设机构有几种征税方式?
3、常设机构认定中的常见问题
三、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避税案例
案例1:利用佣金代理人安排规避常设机构
案例2:拆分活动和收入规避常设机构利润归属
课程18:境外派遣人员的非居民税务风险
一、境外派遣人员常见配置模式及风险
二、境外派遣人员非居民税收案例与讲解
课程19:受益所有人判定专题
一、受益所有人判定规则
二、受益所有人判定案例
课程20:股息税收协定专题
一、享受股息税收协定要点
二、典型股息税收协定案例处理
课程21:合伙企业(基金)税收协定专题
一、合伙企业享受协定基本规则
1、我国合伙企业享受协定待遇法规
2、合伙企业在境内,合伙人在境外
3、合伙企业、合伙人都在境外
4、总结合伙企业享受协定待遇情况
二、合伙企业享受税收协定案例与分析
1案例:法国合伙企业享受税收协定
2分析:非居民个人能利用合伙基金取得免税股息吗?
课程22:税收协定与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一、税收协定解决双重征税方法介绍
二、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三、个人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课程2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务专题
一、常驻代表机构税务管理
二、国际运输税收协定与纳税风险识别
课程24:非居民企业财产转让专题
一、非居民直接股权转让税务规定及案例
二、非居民企业特殊性税务重组税务规定及案例
三、非居民不动产股权转让税务规定及案例
四、财产收益最新税收协定修订趋势
课程25:间接股权转让法规背景
一、间接股权转让涉及重要概念
二、一般反避税规定与7号公告
三、利用间接股权转让的避税模式有哪些
课程26:间接股权转让免税规定
一、判定是否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灰港原则)
二、免税的间接股权转让(绿港原则)
三、免税的集团内重组(绿港原则)
课程27:间接股权转让征税判定
一、直接判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红港原则)
二、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判定案例
课程28:间接股权转让所得收入成本确认
一、间接股权转让收入确认和排除范围
二、间接股权转让成本确认和排除范围
三、影响转让所得的特殊问题
课程29:间接股权转让管理要求及案例
一、间接股权转让管理要求
二、各地税务机关税款分配原则及案例
课程30:非居民个人税收概述
课程31:非居民个人工资收入纳税判定
课程32:非居民个人高管收入纳税判定
课程33:非居民艺术家运动员收入纳税判定
课程34:非居民个人四项综合所得税款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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