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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来~个税经营所得汇缴1月1日已经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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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 09: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芜湖税务
标题: 看过来~个税经营所得汇缴1月1日已经开始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gyMjgzMA==&mid=2652947448&idx=1&sn=c539b0dadb9011b1a15f418d8e2b9e5e&chksm=bd3709b98a4080af7f005b5f48dc30cba81e6619a40d307afca7f4a7e0dcc63a26864caa2e0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19
二维码: -

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一、什么是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什么是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纳税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合并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三、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四、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的,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也就是说,2020年度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五、填写什么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适用查账征收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适用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

【注1】未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的,应在填写完成后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操作。
【注2】查账征收的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注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再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注4】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前,需先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六、查账征收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其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步:计算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
第二步:计算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国债利息收入-成本费用
第三步:计算纳税调整后所得。
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第四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投资抵扣-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投资抵扣-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

【注】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七、汇算清缴适用税率和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经营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八、年度汇算清缴应补/退税款怎么计算?
2020年度汇算应补或应退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2020年已预缴税额。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弋江区税务局
审核:芜湖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编发:芜湖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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