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08
  • Tax100会员 33572
查看: 603|回复: 0

重磅!预扣预缴办法有更新,您知道吗?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600
2021-1-5 01: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济南税务
标题: 重磅!预扣预缴办法有更新,您知道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k2MjU4Nw==&mid=2650743857&idx=1&sn=fd1cdb121e77532003ace5b80cf1815a&chksm=bea6008589d18993db7d020e1c2dc9882d06f34354851df6287666e84f1d526a558d336333f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1-04
二维码: -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新年好!
新年新气象,个税预扣预缴也有更新啦!

如果您单位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变动,别忘了及时更新哟~
什么,不知道是否有变动?

没关系,稳妥起见,我们建议您在办理2021年预扣预缴前,先更新一下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样就不会有遗漏啦。
好了,现在让我们看看,今年的预扣预缴有哪些新变化:
变化一
上年(比如2020年)连续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税且全年工薪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在今年(2021年)1月份发放工资计税时,可以直接扣除减除费用6万元!
!

举个栗子!
小张2020年在某公司干满12个月且全年工资收入不超过6万元, 2021年1月,小张取得工资收入7000元,公司计算应预扣预缴小张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可以按照6万元计算扣除;2021年12月份,除当月工资外,小张取得年终奖(假定小张选择并入当年工薪计税)2万元,小张2021年全年收入达到了57600+20000=77600元。那么,公司就应当按照规定依法预扣预缴小张应预交的个人所得税了。
!

为什么会这样?
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考虑到仅有工资收入且全年不足6万元的小伙伴,一般无需缴纳个税,在每年的首月预扣预缴时就直接扣除全年的减除费用,这些小伙伴日常发工资时就不用缴税了,年度终了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就不用再做汇算申报了。
怎么样,很省事吧!
【提醒】:这项规定同样适用于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奥~
变化二
在校学生实习取得的报酬,可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税啦!
!

什么意思呢?
让我们先看一下取得劳务报酬时预扣个税的一般规定: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时,支付报酬的单位应当按照支付劳务报酬的金额,先减除800元(支付金额4000元以下的情形)或支付金额的20%(支付金额4000元以上的情形)的费用,然后按照20%-40%的预扣率预扣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个规定对于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的在校学生来说,不管全年是否需要纳税,都要在取得报酬时先预缴个税,然后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所以,为了给纳税人减少麻烦,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校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时,支付报酬的实习单位,可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这样一来,在校学生实习时取得报酬,一般是不用被预扣税款的哦!
【提醒】取得实习报酬不是不用缴税,而是因为报酬达不到纳税标准哦~如果您实习取得的报酬达到或超过纳税标准,还是要依法纳税的!
敲黑板啦!对于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要切记,别忘了给实习的学生们办理扣缴申报啊!

变化三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首次取得工薪收入计算减除费用时,可以按照当年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

举个栗子!
小张学校毕业后于2020年7月16日到A公司报到上班,单位支付其当月(第一个月)工资计算预扣预缴应纳工薪个税时,可以按照35000元(5000元/月×7个月)计算减除费用(而不是按原来规定的只允许扣除5000元)。
!

为什么会这样?
税法规定综合所得是按年计税的,且年度减除费用为6万元,也就是说一个纳税年度内,不管纳税人实际取得工资的月份是否满12个月,减除费用都按6万元计算扣除。
这个例子中,小张2020年实际工作并取得工资的月份数为6个月(7月—12月),在7月份首次取得工资计税时按照年度内累计月份减除费用计算扣除,如果小张年度内没有其他综合所得或需要申报的事项,那么,次年他就不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了。
这样规定,还是为了方便纳税人奥~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办公室
910_160977960748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