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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税务:推进普法宣传 提升税法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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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12-30 18: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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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枣庄税务:推进普法宣传 提升税法遵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20142&idx=1&sn=5a4c6f37698eb106ef8814b3a5a382a7&chksm=853873ddb24ffacb2d495d732c52b5b2ea7b4aa0809d96f163909cd126b841aeeb801569694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30
二维码:
-
枣庄市委书记李峰参观枣庄市税务局税收普法教育中心
税收普法是税收治理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枣庄税务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以推进依法治税、优化法治环境为目标,深入推进税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税法遵从程度,持续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营造尚法崇法良好氛围。
学在先:持续夯实税收普法根基
税务干部利用工作间隙学习交流最新税费优惠政策
打铁还需自身硬。“十三五”以来,枣庄税务系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始终把税务人员学法用法作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不断完善领导保障机制、压实目标责任的基础上,持续打造内部法治教育平台,积极构建法治税务文化平台。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我们迅速调整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完善普法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枣庄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亮珠介绍,枣庄市税务局及时研究出台《全市税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年度普法实施方案和工作配档表,确保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推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必须首先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十三五”期间,枣庄市税务局进一步修改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的常态主题,累计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普法专题学习5次,组织开展学法用法主题党日活动13次。
为持续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教育,枣庄税务系统将税收法治教育纳入“三专”干部队伍建设内容,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专家讲座、举办税收法治研讨沙龙、开展法治建设大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逐步组建起一支既懂法律、又熟悉税收业务的复合型税收法治人才队伍。
据了解,“十三五”以来,全市税务系统共组织法律知识考试10次,组织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5次;五年来,全市税务系统新招录公务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98.5%;枣庄市税务局被枣庄市政府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示范单位”,滕州市税务局和枣庄市薛城区税务局被山东省税务局评为“全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在2018年枣庄市宪法基本知识竞赛中,新成立枣庄市税务局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荣获一等奖。
文化具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枣庄市税务局注重将法治文化融入税务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法治税务文化平台,不断提升税收普法阵地建设水平。
中国运河税史馆坐落在台儿庄古城A区核心区,依托古城巨大客流量,年接待参观量达10万余人次,已成为台儿庄古城内参观量最大的公益性场馆,并被确定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枣庄市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我们在持续升级中国运河税史馆,积极争创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的同时,今年还升级建成了集普法、宣传、体验、教育于一体的枣庄市税务局税收普法教育中心。”枣庄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孙海山介绍,税收普法教育中心从普法需求端入手、于供给端创新、在用法端发力,运用互联网+税务展示形式,可以为参观学习者提供“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全方位、立体化体验。
枣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峰表示,枣庄市税务局高标准建设税收普法教育中心,为全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供了重要阵地。下一步,枣庄市委将把税收普法教育中心作为全市法治教育培训重要实训基地。
普在常:及时提供政策解读服务
枣庄税务部门深入企业商户宣传解读税收法律政策
税务部门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做好税收普法宣传对于落实政策、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具有重要作用。“十三五”期间,枣庄税务系统聚焦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突出“线上”“线下”融合,不断提升税收普法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现在,古城内游客多了,生意也变好了,每次遇到税收方面的问题,我们都能得到税务干部耐心细致的辅导。特别是在今年疫情影响下,税务部门及时上门辅导减税降费政策,为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台儿庄古城“又一年”饭店老板张钦发说道。
“十三五”以来,枣庄税务系统紧贴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深入开展税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户”“六进”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多行业宣传税收法律政策;结合枣庄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积极开展税法宣传进景区活动,借助景区人流量大、延伸性强、信息传播快的优势,就大众关心的税法知识和涉税问题进行宣传讲解。
2020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后进行的第一次年度汇算,个税汇算怎么办?为什么有人要退税有人要补税?发现被任职怎么解决?针对这些问题,枣庄市市中区税务局自导自拍自演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系列视频,用一个个小故事为广大纳税人解答了部分常见问题,得到了纳税人广泛关注。
在普法宣传中,枣庄税务系统主动适应互联网、移动传播和融媒体发展新形势,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创新税收宣传方式,坚持视频、图文等同步发力,积极制作政策图解、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一系列喜闻乐见、易于传播的融媒体作品。
据了解,今年以来,枣庄市税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增设了“政策‘枣’报”“办税‘枣’课”“个税汇算‘枣’知道”等专题栏目,官方网站第一时间发布最新税收政策和解读报道,利用“鲁税通”等网络平台平台开展视频讲座30场次。
各区(市)税务部门也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滕州市税务局推出了“半小时学堂”系列短视频,枣庄市薛城区税务局推出了“点亮‘小店经济’税费优惠来助力”公益广告,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举办了“优惠政策解读”电视访谈,枣庄市台儿庄区税务局制作了“自行代开增值税发票”视频操作指南……全方位立体式普法宣传矩阵初步构建。
枣庄隆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洪奎说:“现在税务部门的普法宣传服务变得越来越主动,宣传方式也越来越多样,我们纳税人能看的明白、听的清楚,对政策的理解把握也更加透彻了。”
抓住点:有力有序开展集中宣传
枣庄市税务局开展“牵手‘未来’ 与税同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
“十三五”期间,枣庄税务系统充分利用全国税收宣传月、全国和地方两会以及重大节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化、专题化、项目化普法宣传活动,厚植起良好的税收法治舆论氛围。
“亲爱的各位同学,大家好!大家看看教室里这些穿制服的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你们知道是干什么的吗?”“古代的中国以农立国,取得的国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产品,而‘税’字从禾从兑,有上缴、送达的含义。”……2019年4月26日下午,枣庄市税务局走进枣庄市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七年级四班开展“牵手‘未来’ 与税同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税法课”。
“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我们都会组织青年业务骨干到中小学面向在校老师和学生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教育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浓厚氛围。”孙海山介绍,如今“牵手‘未来’ 与税同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已成为枣庄税务系统税法宣传的一个重要品牌。
税收宣传月是税务部门税收普法的一张金字招牌。从“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到“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十三五”以来,枣庄税务系统紧扣每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注重从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大众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地域特点、行业特色,创新形式载体,已累计开展50余项次主题活动,形成了“牵手‘未来’ 与税同行”税法宣传进校园、“便民办税 春风‘枣’到”、“税收助力脱贫攻坚”等多个特色税法宣传活动品牌。
“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我们非常满意,枣庄红十字会也将充分发挥好公益性慈善组织作用,我本人还将在民建会员企业中积极号召,以红十字捐赠和促企业发展为结合点,鼓励企业和个人用好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全国人大代表、枣庄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民建枣庄市委主任委员王凌在今年税务部门开展“助力复工复产——代表委员走访回访”活动时如此表示。
“十三五”期间,枣庄税务系统持续开展“代表委员走访回访”活动,不断增进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倾听代表委员心声,回应代表委员关切,深入了解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收集完善税费政策和改进服务举措的意见建议。截至目前,枣庄各级税务部门已累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7轮80余人次,梳理意见建议60余条。
据了解,枣庄税务系统还积极利用传统节日、国家宪法日、展会赛事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举办“税法知识讲堂”,广泛开展群众性税收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思想意识和遵从程度。
“十四五”即将到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即将开启。魏亮珠表示,枣庄税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拓展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内容,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贡献更强的税务力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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