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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企互动平台上线推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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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0 10: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企互动平台上线推广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12-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企互动平台上线推广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企互动平台上线推广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28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加强税企沟通,不断提升征纳沟通的互动性、及时性、有效性,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推出基于微信建设的税企互动平台,于2020年12月28日上线试运行,拓宽消息服务和互动交流渠道。厦门市税务局诚挚地邀请您及时关注“厦门税务互动交流”企业微信,充分体验便捷、智能、高效的征纳沟通新模式。
  一、平台简介
  “厦门税务互动交流”是厦门市税务局基于微信建设的,用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进行涉税交流沟通的官方统一渠道,旨在为纳税人提供更贴心、更便捷的政策宣传和提醒服务。平台提供税收政策及时送达、涉税提醒定向推送、24小时智能咨询、纳税人学堂课程直播、与税务人员在线互动等服务,还聚合了掌上办税厅、办税预约、政策指南、查询计算等原有的移动办税服务功能,进一步方便财务和办税人员使用。
  二、关注方法
  (一)扫码关注
  打开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
  
  输入手机号码和短信验证码,按步骤完成关注。关注成功后即可使用平台服务功能。
  
  
  已在我局认证系统实名认证过,且绑定为单位法人、财务或办税人员的用户,可以接收税务部门推送给该单位的政策宣传和提醒消息,实现消息精准送达。尚未实名认证或已实名认证但未绑定任何单位的用户,可使用平台部分功能,建议补充实名认证和绑定企业。
  (二)微信邀请
  我局将通过微信,向已在我局认证系统实名认证过且绑定为单位法人、财务或办税人员的用户,发送微信关注邀请,推荐关注“厦门税务互动交流”。收到邀请的纳税人,请点击“立即关注”,即可使用平台功能。
  三、平台使用
  纳税人关注互动平台后,在对话框可直接查看消息提醒。在微信通讯录查看“我的企业”,也能快速找到“厦门税务互动交流”。
  
  互动平台主要使用功能如下:
  (一)消息提醒。接收税务机关发送的通知公告、涉税提醒、最新政策、热点问答、操作辅导等图文消息提醒。
  (二)在线咨询。“税小夏”智能机器人为您提供7×24小时在线咨询。工作时间内可联系人工客服进行咨询。
  (三)税企交流。纳税人可选择加入税企交流群,进行日常涉税交流。
  (四)留言反馈。如需联系税务管理员,可通过留言板给税务管理员留言。
  (五)线上直播。点击进入纳税人学堂可参与直播课堂、视频辅导,或报名参加现场培训等。
  (六)掌上办税。可使用“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微信小程序,便捷办理发票申领、代开发票、社保服务、纳税信用、实名认证等涉税社保事项。
  (七)政策查询。可查看政策法规、优惠政策、热点问答、专题专栏等。
  (八)其他服务。除上述服务功能外,还有办税预约、办税指南、查询计算等涉税服务。
  为了您可以及时接收税务资讯,实时在线咨询,方便与税务管理人员沟通联系,请尽快关注“厦门税务互动交流”。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附件:“厦门税务互动交流”平台应用操作说明(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厦门税务互动交流”平台应用操作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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