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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标准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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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4 14: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答疑】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标准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00088&idx=4&sn=3a04433e6760c1d8550a79db006b7861&chksm=8baf0e64bcd88772db3281b350a26d397a6b85defea992602b2fcc2cdaba056e89958343bdb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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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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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2019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标准适用于哪些小微企业?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标准,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全部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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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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