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暂停办理相关社保缴费业务的通告
2020年第18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通告》(2020年10月30日印发)精神,为了做好征缴业务承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于2020年11月3日零时至2020年11月4日8时对金税三期社保费征收管理系统进行切换,期间停止办理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梧州、北海市(含所辖区、市、县)企业的社保缴费业务,2020年11月4日8时起恢复业务办理。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