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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规定(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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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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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 10: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发布《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规定(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一、主要背景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概念和联次;
  (二)规定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领用对象和使用范围;
   (三) 明确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规范;
  (四)明确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其它管理事项。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一、主要背景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3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概念和联次;
  (二)规定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领用对象和使用范围;
   (三) 明确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规范;
  (四)明确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其它管理事项。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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