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8年4月,原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全面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将多个关联事项整合归并成为业务集成套餐,实现了多个办税事项一次填表、一次流转、一次办结。2018年6月,根据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后的工作实际,本公告对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进一步整合优化,有效提升了新办纳税人办税效率,降低了办税门槛和办税成本。
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内容包括:网上税务局开户、办税人员身份信息采集、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申请、发票领用,网签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共11类涉税事项。
三、公告的实施时间如何把握?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考虑到公告发布后一段时期内,省级以下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尚未合并,会出现因征管流程和信息系统等原因难以按本公告执行。因此在公告中明确,省级以下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按照原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