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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丨接手转让店面,小心合同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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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27 17: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淮北税务
标题: 学习民法典丨接手转让店面,小心合同有“坑”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zA5NDUwNQ==&mid=2652078739&idx=4&sn=999cad859878d35bc0a403fb463acee2&chksm=800de095b77a698326472a28a7ae7e5d243321cb4696c9d7803bfd175d7c735da956efe409a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9-27
二维码: -






接手转让店面
合同只提及更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小心,有坑!



按照《民法典》规定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开公司不容易
要多学习法律知识

尤其是《民法典》和税法

更要诚信经营



成立公司后
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要注意
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纳税人
要对税务机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共享信息制作的
《“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
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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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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